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文件资料梧政函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三龙片区范围绿化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三龙片区范围绿化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你局《关于收回三龙片区范围绿化提升工程(一期)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梧自然资报〔2024〕508号)收悉。经研究,天博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收回梧州市城建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三龙片区范围绿化提升工程(一期)项目用地119863.11平方米(折合179.7946亩,详见你局核定的收回宗地界址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政府储备用地。
收回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有关经济补偿和土地开发管理,由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依法组织实施。
主办: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梧州市大数据发展局技术运维:梧州市信息中心